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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019 | www.zetland.biz

雇主在香港的报税责任

HKTax 本文将为您简要概述《税务条例》(IRO) 规定的雇主在香港缴纳薪俸税的责任。

员工的含义

员工含义如下:

  1. 受雇于香港实体的人士,不论该人士的居住身份或在香港内(外)提供的服务
  2. 由其海外控股公司或子公司分配给香港实体的在香港内(外)提供服务的人士
  3. 在类似雇用条件下提供个人服务,但以其拥有的服务公司名义订立服务合同的人士

在税务上,雇主亦须向领取退休金及担任董事的人士申报薪酬。

保留工资记录

一般来说,纳税义务从您雇佣第一个雇员开始。雇主须保存有关雇员的纪录:

  • 个人资料(即姓名、地址、身份证或护照号码以及签发地点和婚姻状况)
  • 工作性质(全职或兼职)
  • 受雇能力和就业期限
  • 现金报酬(与付款地点无关)
  • 非现金和附加福利(如宿舍、假期旅行福利、股票奖励、股票期权等)
  • 雇主及雇员向强制性公积金(MPF)或其等额供款
  • 雇佣合同和雇佣条款的修改

与保存业务会计记录一样,雇主亦须为香港税务局(IRD)保存最少七年的薪酬记录。

申报支付给雇员的报酬

与其他国家/地区不同,香港没有按需入息制/无需缴纳工资税的规定。因此,雇主无须从薪俸表中扣除薪俸税。此外,税务局亦根据《税务条例》规定,规定雇主须履行下列申报义务:

  1. 向雇员支付年度报酬(表格BIR56A和IR56B)
  2. 报告雇员在香港的就业情况(表格IR56E)
  3. 报告雇员在香港的终止工作(表格IR56F)
  4. 如果雇员将要离开香港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则应在预期离职日期前至少一个月报告(表格IR56G)。此要求不适用于因商业目的而需要频繁离开香港的员工
  5. 在收到上述第(4)项通知后一个月内扣发款项予雇员

不遵守上述义务或填报不正确的报税表,可能会被罚款。

如对雇主在香港报税或香港薪俸税报税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络。

有关以上内容的更多详细信息,请通过 kennetha@zetland.biz /+ 852 35529096与 Kenneth Au 联系,或通过 lilyc@zetland.biz / + 852 3552 9097与 Lily Chow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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