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经商
许多中国公司在香港、纽约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以及二级市场上市。在中国,上海和深圳有两个证券交易所。在中国上市的公司有两类股份“A”和“B”。“A”股以人民币报价,主要限于本地投资者,尽管一些外国投资基金也可以购买。“B”股以美元报价,可供外国人购买。有计划最终取消这种区别。几家投资经理从香港和其他金融中心运营专注于中国股票的基金,这将是希望在中国获得敞口的投资者推荐的渠道。
过去二十年来,中国已成为主要的制造和出口国。上海和中国北部在重工业钢铁、汽车、船舶和石化方面占主导地位。在南部,电子产品、服装、玩具和消费品集中。
许多公司从中国采购商品,而无需在该国有任何永久存在。通常涉及中间商或贸易公司在这一过程中。尽管为此类中介增加了费用,但它们通常发挥着有用的作用。详细的西式合同很少见,Zetland 认为在商业关系开始之前明确同意
以下要素很重要:
- 商品的明确规格
- 数量和价格
- 交货/发货日期
- 保修索赔的责任
- 付款条款
质量控制至关重要,有多家质量保证公司在中国的运营,它们将承担生产期间和装运前的产品检查以及工厂验证,以确保整体质量标准、遵守劳动法规等。
中国制造商通常无法提供大量信贷,将要求通过信用证或类似的贸易融资方式提前或在装运时付款。
许多在中国采购商品的公司将使用香港公司向买方重新开具销售发票。商品可能直接从中国发货,但香港公司可以从所有销售中收取利润。如果结构得当,则无需在香港缴税,因为该地区没有应税来源。每种情况都不同,Zetland 将乐于就可能的情况提供建议(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Zetland 的离岸运营指南和香港公司指南)。
一些买家认为,通过香港公司开展业务还将提升在中国的信誉,并可能导致更有利的商业条款。香港和中国还签订了一系列称为《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协议,这些协议为香港公司在中国的某些行业提供了一些优势。为了避免您的公司需要在香港租用办公室或雇佣员工,Zetland Fiduciary Group 可以以成本效益高的方式管理您香港公司的所有职能,提供注册以及后续外包服务,如会计、税务、财务报告和公司合规。
投资结构
外国人可以通过三种典型的实体直接在中国开展业务:代表处、合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每种业务类型的法规、税收待遇、业务类别和要求都是不同的。这些差异不仅限于业务类型,而且还针对每个省份、城市,有时甚至是区。
下面的简要信息旨在提供主要控股结构的一般概念,但由于每个案例都不同,需要详细的建议。
Zetland 拥有多年帮助客户在中国启动和维持运营的经验,并能够提供进一步的协助。Zetland 与在上海、Chongqin 、广州、北京和中国各地主要城市的专业公司建立了战略联盟,这些公司提供税务、会计和业务咨询服务。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Zetland 的人力资源姊妹公司 JM Gemini,该公司在上海、北京、广州和深圳设有办事处。JM Gemini 提供高管、永久和临时员工招聘服务。
香港控股中国业务结构
当一家公司发展成为国际性企业时,其实体之间运行次优利润分配策略的负面影响可能很显著。如果公司打算充分利用国际存在的全部益处,它应该准确且及时地规划在哪里实现利润。香港仍然是中国投资的最大渠道,尽管英属维京群岛排名第二。大多数中国投资者将使用香港或离岸公司作为其投资工具,以隔离其母公司免受潜在责任的影响。
对直接暴露于中国责任的担忧、未来出售中国投资的便利性,以及某些税务规划和利润分配能力,可以使在您的中国战略中插入控股公司成为一个有趣的选择。
如果您计划成立外商独资企业(WFOE)、外资商业企业(FICE)或合资企业,则香港控股公司的益处包括:
保护和责任:香港控股公司对中国的投资负全责,并保护您现有的外国公司免受所有责任,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者的风险。
灵活性:在香港,公司允许在其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规定股东对公司及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特许权使用费和许可费的利润汇回结构:根据双重税收协定(DTA),您的香港控股公司从中国实体收到的特许权使用费和许可费免税,尽管它们在中国通常吸引约7%的预提税。然而,这与中国对利润的25%税率或其他国家的预提税相比更有利。在中国总净利润中可实现约13%的节省。话虽如此,这些需要将利润汇回结构纳入您的中国实体的公司章程。
重组中国投资:当涉及您的中国实体的任何重组、再分配或部分或全部股权出售时,我们将协助您在香港控股公司中对其进行结构化。在香港处理此事比在中国实体中进行这些步骤并与有时被证明不支持或不响应的中国监管机构打交道更方便且节省时间。
出售中国投资而不触发中国法规:作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出售公司非常耗时,需要通过政府对外国投资企业(FIEs)施加的规则和法规。出售香港控股公司涉及的官僚主义要少得多,而不会触发中国当局的任何申请和审批程序。
香港免税股息和注册资本:您的香港控股公司从您的中国实体收到的股息免税,因为香港没有股息税。这些股息可以留在香港,并可用于该地区或全球的进一步投资。必须支付到您的中国实体的注册资本金额必须在其直接控股公司中记为注册资本。如果您的中国实体实现利润且您现有的外国公司需要将这些利润作为营运资金汇回,则您现有的外国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进而设立中国子公司的益处如下 -
- 最终需要进入您的中国实体的注册资本金额从您现有的外国公司转移到香港子公司,从而保护您的公司免受超过投资资本的中国责任。
- 当中国赚取利润并以潜在较低的预提税率转移到您的香港公司时,它被记为股息并免税收到。
- 这些股息随后可以作为贷款偿还潜在免税转移回您现有的外国公司。
中国股息预提税:自2008年1月1日起,连同新的统一利润税25%,中国恢复了对由中国子公司向其外国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的20%预提税。如果中国子公司的母公司是香港实体,则外国投资者将受益于香港与中国之间现有的双重征税协定,该协定将中国子公司向其香港母公司支付的股息预提税从20%降低至5%。如果香港公司拥有中国实体股本的不到25%,则预提税为10%。
转让定价和制造利润:如果您的中国公司是制造业务且货物通过香港控股公司开具发票和销售,则只有50%的利润被评估为来源于香港,因此应税。香港公司销售货物的利润可用于再投资。关于公司结构的专业建议可以为每售出一美元价值的货物节省约0.06美元。
合并和国际会计准则:香港的会计准则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因此与外国母公司的合并比直接将中国实体的账户合并到外国母公司的账户更容易。
获得各种融资工具:香港的融资比中国更容易获得,并且有更好的品种和更先进的选择。此外,香港银行业在技术和安全方面标准很高,所有主要国际银行都位于香港。与中国相反,在香港接收或转移资金或外币无需任何限制或批准。
股东权益和员工激励计划:在中国投资时,通常需要考虑向管理层提供激励。提供激励或股东权益计划(股票期权)是常用的最大化利益方法。这些计划通过香港实体得以便利,并提供更大的灵活性,而无需在中国设立它们。
代表处 (RO)
也称为常驻代表处,正如其名称所示,这种实体是为在中国代表母公司而设立的。它是在中国建立初步存在的最简单且最具成本效益的方法。代表处被允许开展非营利活动,例如与客户联络、市场研究、质量控制、技术交流、市场营销和销售管理等。代表处不允许在中国开展任何营利活动,也不能开具销售发票。
设立代表处的申请人必须在其本国司法管辖区合法经营至少两年。提交给许可当局的文件必须翻译成中文。一套公司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海牙认证并由中国大使馆认证。
根据省份、城市和/或地区,代表处的税收基于申报费用按约11%的税率评估。代表处的资金必须直接从母公司转入。
代表处的记录定期由当局检查,并且需要指定个人作为本地代表。需要建立营业场所,以办公室的名义签订租赁协议并张贴名牌。
合资企业 (JV)
合资企业是中国的一种法人实体,通常由两方组成:外国投资者和中国投资者。这种商业安排通常通过股权或合作方式设立。股权合资企业和合作合资企业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利润分配。合作合资企业比股权合资企业提供更多的灵活性。
中国政府青睐并鼓励这种安排形式,以获取先进技术、现代行政和管理技能。作为回报,外国投资者能够进入中国市场并享受低劳动力成本和生产成本。
合资企业可能更适合中国政府视为“limited”和“prohibited”的商业活动。这些包括但不限于餐厅、酒吧、建筑、汽车生产和化妆品。这些类型的商业活动不会被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为WFOEs。
外商独资企业 (WFOE)
外商独资企业是外国公司寻求在中国从事国际贸易、制造、加工、组装或其他盈利活动的最受欢迎选择。
WFOE 是一家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由 100% 外国资本设立,因此完全由外国投资者控制。注册资本可以通过设备和现金的组合支付。WFOE 的运营,包括其能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资本结构、财务和会计实践,由公司章程管辖。
在 2014 年 3 月之前,所有外商投资企业(FIEs)都需要注册最低资本金额,并在规定时间内缴足资本。随着今年中国修订公司法的引入,最低资本要求和规定的投资时间表已被废除,转而采用认缴资本制度,适用于未从事需要特殊批准的业务活动的公司。
注册资本金额必须在注册过程中的许可阶段申报。总投资金额由外国出资资本与债务的比例表示。注册资本应涵盖外商投资企业的所有初始投资支出,并可立即用于新成立公司的支出。以所述方式注入资金后撤出资金是非法的。
WFOE 的税率主要取决于其注册地点。一般而言,WFOE 在中国销售商品或服务时需缴纳 6% 的营业税。利润税率为 25%,由省级和市级政府征收。
中国许多城市现在通过特别经济区和自由贸易区为主要从事出口和再出口的 WFOE 提供激励措施。这些区域通常提供吸引人的税收优惠以鼓励外国投资。费率和条款通常因区域和城市而异。某些行业,如高科技、制造和农业受到青睐。
对于寻求进入本地市场的公司,重要的是要知道中国政府将外国商品和服务分为三类:“鼓励”、“限制”和“禁止”。每类都有自己的要求和法规,指导 WFOE 的活动。此外,重要的是要提到,中国法律、财务、会计和税收标准的内部改革是一个持续且常常令人困惑的过程,正在演变以满足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在设立 WFOE 之前,寻求专业建议非常重要。
所需资本
虽然中国政府已废除最低资本要求,但地方局在实践中可能仍要求外国投资者根据先前的投资预期承诺最低金额,然后
才授予批准。一般而言,所需投资取决于业务范围、销售量、公司规模和地点,并由地方当局逐案判断。中国当局可能会评估每个具体项目的合理资本注入金额。
文件要求
- 2 套由中国大使馆或中国驻外领事馆认证的公司文件。对于个人投资者,投资者的护照副本需要由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如果个人投资者目前在中国,请与我们仔细核实
- 2 份来自投资者银行的银行推荐信,声明良好信誉
- 以下人员的护照副本:(i) 母公司董事 (ii) 中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 (iii) 中国公司的监事
- 中国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 6 张照片(2 英寸尺寸)和简要简历
- 外国投资者(们)的简要介绍,包括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 注册资本、业务范围、5 个拟定的中文名称、办公室地址、2 份租赁合同、2 份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和 2 份房东身份证明的提交
- 授权书
贸易 WFOE 需要提交以下额外文件:i) 母公司由注册会计师(CPA)出具的最新年度审计报告副本,以及 ii) 中国拟进口/出口产品的海关 HS 代码。
所需文件可能因地点和不断变化的法规而略有变化。
如果投资者希望在中国设立制造 WFOE,则需提供以下额外文件:i) 目的和预计投资金额,ii) WFOE 的运营结构和员工人数,iii) 土地使用许可和环境评估报告,iv) 产品描述、生产规模、设备详细清单和商业计划,v) 环境保护措施,vi) 公用事业(如电力和供水)需求计划。
一般进出口贸易
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的货物进出口。在中国海关统计中,一般贸易的范围包括使用贷款或援助的进出口、外商投资企业(FIEs)为加工货物在国内销售而进口的材料、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并加工国内生产的材料制造的货物的出口、餐饮和酒店进口的食品和饮料、向外国船舶或飞机供应国内生产的燃料、材料、零件和部件、在与外国劳动服务合作项目中以实物代替工资进口货物,以及中国企业以外国投资实物形式向国外投资的设备和材料的出口。
进口配额和许可
根据2004年4月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进口货物和技术分为四类,即禁止进口、限制进口、自由进口和关税税率配额管理商品。其中,数量限制的货物进口须接受配额管理和许可证控制,而限制性技术进口则须接受许可证控制。原则上,自由进口不受任何限制。然而,由于监测进口货物的需要,国务院外贸部门对某些自由进口货物引入了自动进口许可制度,并发布了相关目录。对于归类为自由进口的技术进口,需要办理登记和合同备案手续。
对于一般贸易中须接受配额和许可证控制的货物和技术进口,需要事先取得国务院外贸部门或国务院外贸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对于须接受自动进口许可的商品进口,收货人应在报关前申请自动进口许可,并取得外贸部门或其指定代理机构的批准。
中国还根据其世贸组织承诺,修订了某些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的文件。外商投资企业为投资目的或自用,或为生产国内销售产品,或直接在中国国内销售而进口须接受配额和许可证控制的项目,应申请所需的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或自动进口许可。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限额内为投资目的或自用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和组件,或进口须接受自动许可的货物,无需取得自动进口许可证。加工贸易进口须接受许可证控制的商品免于进口许可,但精炼油产品、分类化学品、有毒化学品和CD-ROM制造设备除外。
出口配额和许可
中国对某些商品的出口实施限制。这些包括可能枯竭且在中国短缺或需要保护的国内资源,以及运往市场容量有限的国家或地区的货物,因此其出口需要受到限制。出口限制货物需接受配额和许可证管理,而出口限制技术需接受许可证控制。对于一般贸易中受出口配额控制的商品,需要出示出口配额证书申请出口许可证。对于受出口许可证控制的商品出口,需要出示出口合同申请出口许可证。然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受配额管理和许可证控制的项目,必须先获得商务部的批准,然后向相关部门申请出口许可证。对于通过公开招标、有偿使用或无偿竞标获得出口配额的商品出口,应在投标成功并确认配额数量后申请许可证。
进出口关税
中国对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VAT)。某些货物还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中国不对出口征收关税,但少数原材料和重要资源除外。
中国对出口适用零关税税率,但某些受限或禁止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换言之,出口无需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已缴关税将予以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具有出口生产能力的外贸经营者出口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免、抵、退”制度下的出口退(免)税;无生产能力的外贸经营者出口的货物,按照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现行规定执行出口退(免)税;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外贸经营者出口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目前,出口退税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免、抵、退”制度下的外商投资企业(FIEs)。
进出口流程图
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 / 外贸公司作为进出口代理的任命
海关登记
申请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适用于受配额和许可控制的商品)
签订外贸合同
办理外汇手续
申请进出口商品检验
检验检疫
海关手续(报关、关税缴纳、检验和放行)
中国税制
在中国现行税制下,有26种税种,根据其性质和功能,可分为8类,它们是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特定用途税、财产税、行为税、农业税和关税。然而,其中只有少数适用于外国投资实体。
WFOE 的外国投资税收
对于完全外资企业,其日常业务的主要税种有三种:i) 企业所得税,ii) 增值税,iii) 附加税。
企业所得税
1) 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以及其他组织。
2) 税基
纳税人从生产经营和其他来源取得的全球收入,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总收入减去同一纳税年度内允许扣除的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为基础计算。
3) 税率和应缴税额计算
应缴企业所得税额以应税所得额为基础,按25%的税率计算:
应缴所得税额= 应税所得额 × 25%
4) 主要税收优惠和减免
a. 在自治区的企业申请优惠待遇和激励,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税收减免。
b.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第三产业企业、以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在国家批准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企业、新办的提供社会就业机会的服务企业、教育行政部门下属学校办的工厂和农场、民政部门所属的福利生产企业、乡镇企业、国有农业企业,可给予税收免征或减征。
增值税
1)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货物销售、货物进口的企业、单位和其他个人。
中国的税制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年销售额超过50万元(制造业)或80万元(商业),或500万元(服务业)的公司,被归类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实际应缴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超过进项税额的差额。税率根据是适用于货物生产和销售还是服务提供而变化在6-17%之间。货物和服务类型也会影响适用的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增值税额基于总销售额和税率简单计算,不扣除进项税额。这意味着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支付的进项增值税不予税务机关退税。适用的税率为批发、零售、制造业企业和服务的3%。
2) 应税项目和税率
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增值税税率,对以下业务征收11%:
a) 农业、林业、畜牧业产品、水产品;
b) 食用植物油和粮食副产品;
c) 自来水、供热、制冷、热水供应、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沼气、用于家庭的煤/木炭产品;
d) 书籍、报纸、杂志(不包括邮政部门分发的报纸和杂志);
e) 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和农业用塑料覆盖膜;
f) 选矿金属矿产品、选矿非金属矿产品、煤炭。
原油、矿盐以及上述列出的其他货物,适用17%的增值税一般税率。
3) 增值税计算
计算应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分别计算本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然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实际应缴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税额 = 本期应缴销项税额 - 本期进项税额
应缴销项税额 = 本期销售额 × 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增值税额 = 销售额 × 3% / (1+3%)
税收免征
免税项目包括: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器械;从公众处购买的古籍书籍;直接用于科研、实验和教育的进口仪器和设备;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赠送的进口材料和设备;残疾人事宜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使用的物品是其他个人使用过的物品。
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对交通运输和某些现代服务业从营业税(BT)向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的试点实施。2012年7月,国务院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至北京和其他七个省市,分阶段:北京(2012年9月);江苏省和安徽省(2012年10月);福建省和广东省(2012年11月1日);以及天津市、浙江省和湖北省(2012年12月1日)。2016年5月1日,中国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
目标是用单一增值税体系取代间接税的双重体系,即增值税和营业税,适用于整个货物和服务部门。
附加税
(1)纳税人
附加税纳税人包括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货物销售、货物进口、专业服务提供、预付和替换的企业、单位和其他个人。换言之,它是每家在中国经营的公司都要缴纳的税。
(2)税率和计算
大约为适用的增值税的1%。
代表处的外国投资税收
外国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的代表处通常不需缴税,但需经中国税务局批准。
外国服务提供商(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代表处需缴纳企业所得税(EIT)、营业税(BT)及其雇员的个人所得税(IIT)。EIT 和 BT 将根据代表处代表其总部公司在中国提供咨询服务所产生的合同收入来确定。
从事贸易、广告、旅游等业务的外国企业的代表处也需缴纳 EIT、BT 和 IIT。EIT 和 BT 将根据代表处的运营费用确定。大致来说,EIT 和 BT 合计约占代表处总费用的 11%。
在计算 EIT 和 BT 的不同方法中,基于总费用确定税款的方法通常导致最高税率。如果代表处无法提供适当文件证明其母公司的真实性质(律师事务所、广告公司等),则计算方法很可能由税务官员决定。
投资资本
设立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提供一定金额的资金,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登记。
投资形式
投资者可以用货币、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向企业出资。出资人以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出资的,必须提供资产所有权证明和处分权证明,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明。出资人不得以租赁资产或者抵押资产出资。
以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投资者,应当提供资产评估或者价值评估报告。一般情况下,出资的价值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20%。
外国投资者以货币出资的,应当使用外币。但是,在中国境内投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利润(人民币)可以用作货币出资。注册资本全额缴足后,外商投资企业应当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编制验资报告。
投资回收
一般而言,在企业运营期内,投资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撤回其股本,除非通过法律规定的企业转让。对于合同规定合资企业(JVs)到期时所有固定资产应移交给中方一方的中外合同合资企业,可以在JV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在JV期限内收回其投资。但是,外方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规定,对JV的负债承担连带责任。任何税前投资回收均应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查批准。
资本公积的来源和使用
企业的资本公积来源包括:投资者资本出资超过注册资本规定金额的余额;资产账户与实收资本账户所采用的不同换算/汇率所产生的余额;以及捐赠形式下的收入。
企业的资本公积指定用途包括:在发生重大损失,且上一年未分配利润、企业储备金和开发金不足以弥补缺口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通过决议,授权使用这些资金弥补损失;在董事会决定并完成相关程序后,这些资金可以用于增加企业的资本化。
收入管理和利润分配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予以确认:
-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 企业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通常相关的持续管理参与程度,也没有保留对已售商品的有效控制;
-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将流入企业;以及
- 收入和成本的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采用产品分成作为收入分配方式的合作合资企业中,投资者在收到其产品分成份额时,即被视为已实现其收入。此类收入的金额按照售给第三方的产品销售价格或按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除合同或章程另有规定外,如果企业未直接销售此类产品(或商品),则企业的出口产品(或商品)的销售价格应通过在成本基础上加上合理费用和利润率来确定。
利润分配
企业应当依法就其取得的利润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应当按照下列优先顺序进行分配:
- 支付各种罚款,如违约金、滞纳金、滞纳利息和其他罚金;
-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提取盈余公积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股权合营企业应当按照各自投资者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合作合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分配利润;外商企业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分配利润。未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的其他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投资者,不得参与利润分配。
除合同或者章程另有规定外,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以企业经营收入的货币支付。投资者可以将人民币利润兑换成外币,但应当自行承担汇兑可能产生的收益和/或损失。外国投资者可以将利润汇出境外,也可以在中国再投资。
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员工激励与福利基金
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激励和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其中,储备基金必须占企业税后利润的至少10%。当储备基金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需要进一步提取。企业提取企业发展基金不是强制性的。
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企业的经营损失。发展基金通常用于扩大企业的生产或经营规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此类基金也可用于增加投资。职工激励和福利基金专用于临时激励计划和集体福利,例如职工住房的购买、建设、维护和修理补贴。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管理
经SAFE批准,FIE可以通过出示其外汇登记证书和其他支持文件,在指定银行开设外汇结汇账户。对于经常项目下收到的外汇,FIE可以在SAFE规定的限额内保留一定金额。任何超额部分必须出售给指定银行。
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支付
当FIE需要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对外支付时,它可以从其外汇结汇账户中提取所需金额,任何短缺可以通过在指定银行用人民币购买外汇来弥补。
详情如下:(1) FIE向其外国方的税后利润和奖金汇款,可以从外汇账户中汇出,或在指定银行出示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进行;(2) FIE的外籍、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雇员的税后工资和其他合法人民币收入,可以在出示相关支持文件后,在指定银行转换为外币并汇出;(3) 以外币支付的税后股息,可以从外汇账户中汇出,或在指定银行出示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进行。
资本账户下收据的管理
资本账户下的收入:
- 外国和中国各方向FIE贡献的外汇资本基金;
- 大陆境内国内金融机构向FIE提供的外部债务、转为贷款的外部债务以及外汇贷款;
- FIE股票发行所获得的外汇收入以及资本账户下的其他外汇收入。
资本账户下支付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所有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支付必须获得SAFE的批准。
资本项目下的支付:
- 贷款本金偿还,以及与合同履约相关的对外担保;
-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基金的增加、转让或其他形式的处置;
- 根据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时的资本汇出;
-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方使用已获利润在中国大陆增加投资或再投资;
- 外汇资本投资公司在中国大陆增加投资。
贷款偿还:中国对外债管理采用审批制度。除非已适当登记,否则SAFE不会批准任何对外债偿还。在向SAFE申请批准偿还对外债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时,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对外债登记证明、外债协议,以及债权人关于本金和利息偿还的通知(该通知应说明本金和利息的各自金额、利率、利息计算方法以及计息天数等)。经SAFE批准后,外商投资企业可通过其外汇账户或在指定银行进行支付。对于向中国大陆境内金融机构偿还外汇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外商投资企业经SAFE批准后,可向其开户的金融机构提交外汇转贷款登记证书、债权人关于本金和利息偿还的通知以及贷款协议等所需文件,完成必要手续。
对外担保:对外担保的提供必须获得SAFE的批准,并在当地外汇管理局完成相关登记手续。与合同履约相关的对外担保也必须获得SAFE的批准。
境外投资:对于境外投资,资金来源必须由SAFE审查,然后向主管审批机构提交申请。批准后,可根据相关规定将资金汇出境外。
外商投资企业终止:当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并根据相关规定缴清所有税款后,归属于外国方的金额经SAFE批准,可通过指定银行汇出或个人携带出境。然而,归属于中国方的外汇应全额出售给指定银行。
再投资: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方希望将其利润以人民币或外汇形式在中国再投资,必须向当地外汇管理局提交相关文件申请。
经核实,当地外汇管理局将颁发认证文件,再投资企业可凭此申请营业登记和注册会计师的信用审查。出示SAFE的有效证明后,再投资企业可从其外汇账户或银行资本基金账户进行支付。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方希望将其合法的人民币利润份额汇出中国,可在银行完成汇款手续(从其自身外汇账户提取或购买所需外汇),并出示必要文件。或者,经SAFE批准,可将其人民币利润在中国再投资,并享受外汇投资待遇。
增加投资: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方希望增加其在中国的投资,必须向当地SAFE办公室提交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文件和其他材料申请。
外商投资投资公司:这些公司如果投资其外汇资金在中国,必须向SAFE寻求批准。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形式的处置: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希望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注册资本,必须获得SAFE的批准。外商投资企业可凭SAFE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投资资本境内转移批准函”在指定银行转移其外汇。
禁止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与其投资的公司之间,以及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的不同公司之间进行外汇转移。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此类转移,必须寻求SAFE的批准。
利润汇回
中国允许外商投资企业(FIEs)和在境外发行股份的企业将利润、股息和奖金汇出境外。
此类汇款无需事先获得SAFE的批准。企业通过提交必要文件,可以直接通过银行进行汇款,银行将向当地外汇管理局报告汇款详情。
提交给银行的文件
- 纳税证明和纳税申报表(符合税收减免条件的企业还应提交当地税务局出具的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当年利润、股息和奖金的审计报告;
- 董事会关于股息和奖金分配的决议;
- 外汇登记证书;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用报告;
- SAFE要求的其他信息;
- 对于以往年度利润、股息和奖金的汇款,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银行将在外汇登记证书和纳税证明上分别标注“利润、股息和奖金已汇出”,并加盖公章。每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银行将向当地外汇管理局部门提交利润报告(电子表格格式)。
根据《指定银行汇付利润、股息和奖金有关问题的通知》,SAFE有权对等值10万美元或以上的汇款,或被视为可疑的汇款进行抽查,以确定其真实性。
贸易结算和融资中人民币的使用
随着人民币作为贸易、发票和储备货币国际化的持续发展,当局正在放松对人民币计价交易的货币兑换管制。经常账户交易已大大放开。通过 the RMB Trade Settlement Scheme 贸易或服务相关支付可以在无需进一步汇款批准的情况下以人民币进行。中国对外贸易中已有一快速增长的比例以人民币计价。
在香港,一个完全可交付的离岸人民币在大陆的批准和支持下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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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系统和标准
中国财政部(MOF)制定并颁布了《企业财务制度》以及不同行业采用的财务制度。这些规则也适用于外资企业(FIEs)。财务制度涵盖以下方面:收入与支出、资产管理、成本管理、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外汇管理、内部控制和审计。本章将重点介绍关于FIEs财务登记、财务会计部门设立、投资资金、费用范围和用途、清算以及外国投资者提前收回投资的规定。
财务登记
FIE应在提交营业登记申请或变更登记事项后30天内向财务主管当局申请财务登记。申请财务登记,企业应填写《外资企业财务登记表》,并附上以下文件:企业设立批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FIE合同(协议)、章程(副本)及其各自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根据有关国家规定制定的FIE财务管理体系和相关规则的信息。
FIE应定期向主管财务或行政当局和地方税务局提交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状况报告。提交的格式、内容和时间表应遵循MOF的相关规定。年度财务报表和清算报告应附上由中国注册会计师(CPAs)编制的审计报告。
清算
根据合同、公司章程或其他原因,企业解散时,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一般而言,清算委员会应由企业董事和债权人代表组成。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律师也可受雇加入委员会。如有必要,有关财务主管机关可派员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如果企业宣告破产,该案应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程序。
清算委员会宣布企业清算后,将通知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其欠款。然后,委员会将制定清算方案,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其他财务报表、资产清单、债务和负债清单,并向董事会提出资产处置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清算方案将报有关财务和行政主管机关备案并执行。
清算资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所有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但是,有三种资产被排除在外:
- 大陆职工激励和福利基金以及住房基金的余额,以及用这些基金购买或建造的所有财产和设施;
- 企业为其大陆职工的保险和其他福利的余额;
- 企业工会基金的余额以及用这些基金购买或建造的财产。
清算资产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估:
- 如有,根据合同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如果合同或公司章程中没有相关规定,清算资产的价格应通过中外投资者谈判确定,结果提交有关政府机关批准;
- 如果合同或公司章程中没有相关规定,且中外投资者无法达成协议,清算资产的价格应由清算委员会参考评估师意见确定,结果提交有关政府机关批准;或
- 如有,根据法院裁决或仲裁结果。
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以公司注册资产偿还债务。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涉事投资者应承担无限责任偿还债务和其他相关负债。
在中外合作企业中,如果合同规定外方可在合作期内优先收回投资,且企业到期时所有固定资产移交给中方,则在清算时中外双方应共同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在支付所有清算费用后,债务将按以下优先顺序偿还:
- 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 拖欠的国家税款;
- 拖欠的债务。
- 剩余资产分配
在清算过程中,扣除所有债务和损失后,剩余资产将用于弥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其他基金和清算费用。在所有这些扣除后,超过实缴资本金额的余额即为净清算收益,将被视为利润,因此需缴纳所得税。
员工招聘
就业机构
当前,中国的大多数就业机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人事部门下属的组织。还有由企业、组织和个人经营的机构。这些机构通常被称为“employment centre”、“human resources market”等。近年来,猎头公司也出现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运营的就业机构通常提供标准服务,如员工招聘、个人档案管理以及处理与社会保险相关的事项。他们还维护庞大的人力资源数据库,帮助企业招聘各级员工,甚至为他们猎头高级管理人员。
在使用就业机构服务之前,企业应要求机构提供其法律地位证明、劳动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服务范围信息、收费标准、监督机构的名称和电话号码等。
在任命就业机构时,企业应提交企业本身的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作为法人实体的注册证明、招聘要求简介,以及招聘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招聘要求简介应包含企业介绍、招聘员工数量、工作类型、工作要求、就业条件、薪酬、福利和劳动保护等信息。
目前,在中国,人力资源博览会是招聘员工的流行方式。这些活动专门为企业招聘员工而组织,如高级管理人员招聘博览会、外资企业员工招聘博览会,以及与大学毕业生的专场面试会。这些活动通常由就业机构组织,参与企业设立招聘摊位,求职者需付费入场。计划通过这些博览会招聘员工的企业应考虑各种因素,如活动组织是否良好以及组织者的声誉。
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个人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可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该合同构成了企业与雇员之间劳动关系的基础。
合同鉴证是一种法律程序,由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与其雇员之间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进行全面审查、验证和确认。因此,该过程确认了劳动合同的合法性。目前,企业与其员工之间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必须进行鉴证。
企业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开始服务之日起30天内,应将劳动合同提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鉴证。对于集体劳动合同,该合同应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集体合同在劳动部门收到之日起15天内未提出异议,则自动生效。
合同鉴证所需以下文件(列表可能因不同地区而异,因此建议向相关当地部门查询):
- 劳动合同及其副本;
- 营业执照或其副本;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 员工的身份证或户籍登记证明;
- 员工的教育程度证明、健康报告、劳动手册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新劳动法
2008年1月1日,中国立法通过了新的劳动法。该劳动法旨在提高工人的就业保障,并阻止固定期限合同的持续使用。该立法进一步限制加班时间,设定最低工资,并要求为被解雇的员工提供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我们已在下面总结了劳动法的主要亮点。
如果雇主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赔偿相当于无合同就业期间每个月工资的100%,最多12个月。
所有雇主都必须维护一份书面员工手册,列出就业的基本规则和规定。未能维护员工手册意味着雇主实际上无法因故解雇员工,因为“故”必须参考员工手册来确定。
根据中国法律,员工可以在期限合同到期时被解雇,或因故被解雇。
如果员工在第二个期限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后续就业合同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无固定期限合同下,员工被雇用直到他选择终止合同或达到退休年龄。雇主只能通过因违约解雇员工来终止就业合同。
合同不受最低期限限制。然而,允许的最大试用期根据就业合同的期限限制在1至6个月。
只有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接触关键商业秘密的员工可以被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该协议的期限必须限制在两年,地理范围限制在合理区域,并且雇主必须在竞业限制生效期间向员工支付补偿。
关于工会的新的规定仍不清楚,但清楚的是,公司不能禁止员工成立工会。
中国商标注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SAIC)下的商标局和商标管理办公室是中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商标相关事务的政府机构。所谓商标事务办公室是国家指定的各主要城市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受SAIC监督。商标评审委员会,也隶属于SAIC,负责处理与商标相关的纠纷。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处理其管辖范围内与商标相关的事务,例如保护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和调查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注册申请
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根据规定的分类制度在申请表中指定商品的类别和描述。中国采用了国际分类制度,该制度将商品和服务分别分为34类和8类。
如果申请人打算为不同类别的商品注册同一商标,则应针对规定的商品分类中的每一类单独提交注册申请。如果已注册商标用于同一类别的其他商品,或已注册商标的设计需要更改,也应提交新的申请。如果商标注册后,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其他事项发生变化,应提交有关变更的申请。
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认证标志和集体标志的注册申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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